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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05,27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05,27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13日。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元/股,并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0、2026年7月28日,公司注销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股。

  11、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拟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拟根据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2元/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2、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授予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1、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元/股,并于2026年7月28日回购注销完成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股。

  3、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实施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2元/股。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建议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1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解除限售条件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9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完毕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其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后续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7人。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7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272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2%。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1月1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27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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