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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92,695,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694,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其中第 (一)、(二)、(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鲁峰先生、侯伟先生、陈明平先生、刘景燕女士、赵坚先生、靳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鲁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2)选举侯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3)选举陈明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4)选举刘景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5)选举赵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6)选举靳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叶东毅先生、孙敏女士、胡继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叶东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2)选举孙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3)选举胡继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叶剑波先生、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叶剑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2)选举周仁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0.97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7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92,694,9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连莲、魏小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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