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13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良勇先生和俞元洪为公司高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吴良勇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工程线副总经理职务,俞元洪先生将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他们将与其他在任的高管团队成员共同组成新一任经营班子,将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目前公司最新高管名单如下:
总经理:殷航俊
董事会秘书:冯婷婷(兼)
财务总监:胡寿胜
副总经理(工程):吴良勇
总工:俞元洪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管理优势,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用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此次聘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冯婷婷女士: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英国利物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理学硕士。现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系围海控股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之女。
冯婷婷女士 2018 年加入围海控股,担任围海控股董事长助理至今。在加入围海控股之前,冯婷婷女士先后任职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4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冯婷婷女士未持有围海股份的股份,其母陈美秋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3%股份,其配偶李澄澄直接持有公司2.94%股份,其父冯全宏先生为围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冯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殷航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4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7年7月起历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项目部工程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二部主管,部门经理,舟山金塘渔港工程1标项目经理,舟山金塘北部围涂工程3标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殷航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份。殷航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良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2004年-2008年任本公司工程部经理、安监部经理、公司副总工;2008年-2009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经理、安监部经理、副总工;2009年-2012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吴良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良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
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元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土木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2年8月-2009年2月历任本公司舟山东港工程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本公司工程科副科长、副总工、工程部经理、常务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2012年7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8月-2019年8月,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科创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俞元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俞元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寿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2007年-2009年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胡寿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87,53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87,538股。胡寿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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