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向锦州银行凌海支行申请4,050万元人民币及1,8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向锦州银行凌海支行申请4,050万元人民币及1,8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3、法定代表人:张绍强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钼、钒铁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矿渣制砖及销售业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9月30日,辽宁新华龙总资产1,194,505,085.87元,总负债660,990,972.8元,净资产533,514,113.07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00,340,038.34元,净利润-29,790,630.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辽宁新华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22,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3,793,896.71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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