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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办公区装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签订《新办公室企业文化区及会议室装修工程合同》,由华发景龙为我司部分区域提供装修工程服务。

  2、华发景龙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的并表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下属全资公司,珠海金控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华发股份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总经理、华发股份董事局主席;本公司副董事长谢伟先生兼任华发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华发股份董事;本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任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邹超勇回避表决。

  3、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签订办公区装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3248691678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5号楼1-K

  法定代表人:王瑜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及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及清理;兼营园林绿化设计、园林及绿化工程施工(持有限许可证经营);机电设计、机电工程施工;幕墙设计与工程:研究、开发、安装;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研究、开发;建筑工程和技术研究;计算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并表)、广东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7,388.16万元、净利润2,023.00万元、总资产183,264.57万元、净资产8,019.65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9,897.09万元、净利润1,942.00万元、总资产217,971.67万元、净资产9,961.65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华发景龙承担的公司办公区装修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结算。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903,997.00元。针对上述装修内容参照市场定价,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收取工程费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室企业文化区及会议室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空调、家具、智能化等工程

  3、工程服务范围: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公司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同时公司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

  4、质量目标: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公司要求执行;当前述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并确保通过公司的验收。

  5、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人民币903,997.00元(适用税率为9%)

  6、付款方式:本合同按进度款、结算款及质量保证金依次支付工程款。具体如下:

  (1)进度款:华发景龙进场施工20个日历天后公司向其支付本合同暂定价的80%;

  (2)结算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办理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额的97%;如有设计变更和签证,在结算时一并支付;

  (3)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且华发景龙按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全面妥善履行该期间的保修义务后,由其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质保金退还手续,经本公司书面审核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未决、索偿事项的除外)。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公司的办公环境,促进业务发展,激发公司专业人才优势,打造优质品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华发景龙及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王怀兵、黎文靖、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签订办公区装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及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邹超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新办公室企业文化区及会议室装修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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