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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2、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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