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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钟沙洁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用地被列入征迁范围,公司向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拥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18、19、20、22层的面积合计5116.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30年1月19日止,最终的起租时间以租赁协议生效日期为准,自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公司使用。租金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131.50元(第3年开始每年涨价3%),此租金为含税价。租赁车位共57个,租金为每月每个750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13,000.00元,租赁期间车位租金不涨价。

  公司向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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