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油墨”)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关于浙江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4075,发证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东方油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油墨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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