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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月20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1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沈阳广盛鑫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受让方为辽宁万瑞联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27000万元人民币。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如有必要,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或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在建工程、土地抵押同时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担保物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最终与公司核定为准。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李翠芳女士、董事郭丽荣女士、董事张力争先生均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及副总裁职位。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同意将公司子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额度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 年 2 月 19 日(周三)下午14:00 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召开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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