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魏毅、潘英、何励、谭卫东、欧阳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魏毅、潘英、何励、谭卫东、欧阳宇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0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4%),上述股东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魏毅女士、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英先生、副总裁何励先生、副总裁谭卫东先生、副总裁欧阳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5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同时,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欣龙腔股股价变化等具体情况由拟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拟减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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