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18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是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进行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系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进行修订,调整后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系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进行修订,该报告客观详细地分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与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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