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山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其拥有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三湘大道17号的土地及房产为抵押物(抵押物权证编号:①房产证书编号“山南房权证乃东县第715000599号”;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山乃国用(2010)第111号”),向中国银行山南分行申请授信,并办理具体信用业务,授信本金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壹年。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3日;
(2)注册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3)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30万元;
(5)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
(6)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担保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抵押及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抵押及担保额由29,500万元增加至44,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详见下表:
备注:海思科置业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代表本公司办理该授信及抵押事宜,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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