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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国兴(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国升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国贸产业发展基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与基金相关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具体操作事宜。

  国贸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为300,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36,500万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刊载于2020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陈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舸,男,1969年4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内控与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兴厦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国贸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闽台轮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陈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曾任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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