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泰林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3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程序

  2020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泰林生物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代表人:

  王志超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