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586,5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1,084.92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12%。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IDC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提供了少量的数据中心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规划咨询、设计咨询、运营管理外包、验收验证等服务。
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通常不提供网络带宽服务。具体而言,电信运营商或大型互联网公司对公司提出具体的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最终用户将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置于数据中心内,并由公司按照与用户协商达成的运营服务等级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并按照服务器所使用机柜上电数量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业等客户(均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网络带宽服务。
2.IDC解决方案业务
基于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设计规划咨询、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数据中心改造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等;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3.云服务销售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5G应用的普及,下游客户对于IDC服务商的专业能力、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为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业务范围,公司搭建了云业务销售团队,并深入了解各云服务及产品的特性和适用性,最终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云服务的销售,并获取相应的销售收入。
(二)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得益于国内云计算、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的数据量爆发式增长,IDC作为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数据中心市场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IDC圈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IDC业务市场总规模约为1228亿元,同比增长29.8%。
产业环境方面,政策继续引导IDC整体产业环境向绿色集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速互联的方向发展。一线城市IDC资源稀缺性不断凸显,二线以外城市IDC上架率不断提升。行业格局方面,IDC企业逐步进入自建、并购双轮驱动的扩张期,强者恒强的局势愈加显著。行业门槛提高,企业需全方位提高自身设计、研发、建设、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基于一定的资产规模才能创造低成本高增长的规模效应。此外,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中,第三方IDC服务商更适应行业的个性化需求,市场份额在快速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中心数量也逐步增加;报告期内,根据后续数据中心规模化管理需求,公司对现有数据中心管理体系进行了更新及升级,将毗邻的多个小型数据中心合并为一个大型数据中心。在新数据中心管理体系下,2018年公司在运营数据中心15个,缩减为12个。截止2019年末,公司新增具备运营条件的自建数据中心5个,新增IT负载合计约73兆瓦(mW);累计在运营数据中心17个,IT负载合计约141兆瓦(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28,200个。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64.1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33.7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2.7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3,961.66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0.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831.32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9.58%。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有所下降,主要系解决方案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部分客户业务调整不再续租,机柜下电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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