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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部分担保,有助于高效利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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