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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07

  B股 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发”)仅含母公司] 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

  计划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

  2、信托理财产品

  计划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风险等级较低且收益较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低风险型产品。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事宜的具体经办部门。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陆家嘴信托,其中陆家嘴信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07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78%。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于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 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同时,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七、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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