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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此出具了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修订后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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