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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发出补充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9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呈现了公司2019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9,498,522.66元。

  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不送红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1,719,019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166,280,981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49,884,294.3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66,512,39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4,512,393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19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保持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的转增比例不变,相应变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0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情况如下:

  ■

  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有关说明:

  1)2020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20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引进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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