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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监事李章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监事行使表决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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