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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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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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下设二级私募子公司实施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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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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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监事李章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监事行使表决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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