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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869,070,700股,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773,814,000股(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0月1日前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773,814,000股,募集资金为52.5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19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043.84万元和26,623.90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2019年1-9月已实现的净利润,假设2019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9,043.84万元和26,623.90万元。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19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分三种情况预测:(1)下降10%;(2)无变化;(3)增长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将有所下降。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把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历史时机,进一步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当前,河南省正处于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核心生产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河南自贸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稳中向好,生产总值突破5.4万亿元,实体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参与主体,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等方面大有可为。公司作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唯一一家法人证券公司,在河南省深耕多年,深度服务当地经济,但在业务结构、经营规模、竞争地位等方面与国内领先券商尚存在一定差距。

  现阶段,公司迫切需要通过再融资以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抓住机遇挖掘河南省证券行业的发展潜力,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贡献。

  2、有助于公司增强净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受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证券行业准入放宽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券商实现了与互联网巨头的合作,借助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行业分化加剧。另一方面,我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中国证监会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将加速境外大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渗透,中国本土证券公司未来将面临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竞争。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证券公司的发展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充足的净资本是证券公司拓展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证券公司扩大传统业务优势、开展创新业务、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等都需要雄厚的资本规模作为基础。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446.55亿元,母公司口径下的净资产为99.95亿元,公司的净资本实力与行业内领先的证券公司仍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在国内证券行业积极创新、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同行业证券公司纷纷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升资本水平。公司迫切需要通过再融资增加净资本,夯实资本基础,为公司拓展创新业务、提升业务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3、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过去,证券行业盈利来源主要为单一的通道收费模式。在资本市场系列新政陆续出台及提倡行业创新的背景下,各项资本中介业务和创新业务已经成为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交易、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代销金融产品以及直接投资等业务的收入贡献度逐渐提升;同时,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科创板的推出也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参与战略配售,客观上对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将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过渡到收费型中介业务、资本中介类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资业务等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创新业务、证券自营等非通道业务,构建多元化业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受净资本和营运资金水平的制约,公司拓展上述非通道业务规模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与行业内领先券商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亟需补充资本金以全面优化业务结构,拓展创新业务,增加收入来源。

  4、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风险控制能力不仅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更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证券公司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与资本规模直接关联。2014年3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和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对证券公司资本实力、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证券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本规模可得到进一步增加,将全面提升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实现稳健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已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创新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及营运资金,支持未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提升净资本规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3、对境内外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4、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合规风控投入;5、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一)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注重人才的培育、引进工作。目前,公司经过多年运营,已拥有了一套完善的人员配置体系。此外,公司在香港等地拓展海外业务,目前已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并设立了香港子公司,同时相应配备了必要的人员,以加快境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成立以来,已具备比较稳定的高端人才和管理人员团队。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口径)共有员工2,481人,其中硕士及以上人员达74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全部员工的93.19%,上述人员的储备为募集资金到位后拓展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扩大资本中介业务、自营业务及创新业务等领域的规模并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和风控合规体系建设,相应也将引进更多人才以满足拓展业务规模的需求。

  (二)技术储备

  信息技术是公司发展的战略资源,关系到公司的战略部署、业务发展和品牌形象。公司已拥有集中交易系统、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资产管理相关系统、财务系统、风险控制系统等来处理交易、存储数据和控制风险。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的应用,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并于2014年初推出中原“财升网”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多种现场和非现场交易手段供客户选择,可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通道。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IT运维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率100%。通过对核心网络设备更新、通信线路整合、云计算能力扩容、新监控平台应用、交易行情提速优化、数据安全加固、基础设施更新等方面的投入,夯实了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的基础,使得信息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得到提高。在安全及应急方面,公司通过定期渗透测试及漏洞扫描、实时安全信息预警、主机安全加固、定期安全自查、定期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等。公司积极落实《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要求,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合规管理平台系统建设,提升了公司整体的合规风控能力。

  未来,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IT运维体系,积极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加大对新技术应用、安全加固、基础设施更新等方面的投入,采用稳定高效的技术架构,夯实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的基础,有效支撑公司业务的发展。

  (三)市场储备

  公司是河南省唯一一家法人证券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为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89家证券营业部,已在河南省建立72家营业部,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同时,公司还拥有期货、基金等业务资格,进一步扩大了经营业务范围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覆盖面。河南省巨大的经济规模和人口红利以及较低的证券化率,为公司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在香港上市后,已在港设立子公司,以加快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步伐。公司立足中原、辐射全国、走向国际的格局已经形成。

  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其他传统业务及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各项新业务也纷纷起步,未来公司的收入结构将进一步实现多元化。

  五、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分为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自营交易业务和境外业务。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已形成以投行为龙头,投资、资管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优势。

  (1)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包括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并向客户收取佣金的业务。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机遇,主动调整证券经纪业务结构,加快传统经纪业务分支机构功能转型与各类专业化团队建设,持续深化金融科技金融应用,切实推动业务模式由通道式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财富管理服务模式深度转型,不断提升不同客户群体财富管理及其他综合金融服务响应与满足能力。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类承销与保荐业务、债券类产品承销业务、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业务,通过向客户提供以上类型的金融服务取得对应的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收入。

  (3)投资管理业务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充分借鉴行业成熟经验,加强团队建设,提高运行效率,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产品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深化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以及先进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并管理各类产业基金、风投基金、并购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优质未上市企业。另类投资业务以当期收益和中长期收益为落脚点,兼顾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

  (4)自营交易业务

  公司自营交易业务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工具及其他金融产品。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价值投资,坚持“灵活配置,稳健操作”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5)境外业务

  公司境外业务以取得的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2、4、5、6号牌照为基础,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孖展融资、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证券研究、自营投资等全方位的资本市场服务。在恒生综指波动加剧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公司境外业务整体保持了稳定发展,逐步进行资产结构调整和收入结构优化。

  2、公司业务总体发展态势

  公司作为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唯一一家法人证券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为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并实现A+H两地上市。近年来,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形成了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和市场品牌优势,各项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稳健的经营风格,进一步发展河南市场以及周边市场,巩固区域优势,并不断提升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同时大力拓展香港和海外市场。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3、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及信息技术风险等。公司通过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多种技术手段对上述风险进行计量,通过甄别、分类、分析等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区分、防范和管理。

  针对以上各种风险,公司已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各业务的运行特点、发展要求以及风险特征,持续改进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股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大力推进主营业务发展,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全力打造四大利润中心,积极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公司围绕“做强投行、优化投资、巩固经纪等基础业务、力求创新业务发展”的业务战略,在发展和盈利空间布局上全力打造河南总基地及上海、香港、北京三大中心,即:以经纪、投资和四板业务为核心,加强河南总基地建设;以自营和资管业务为核心,加快打造上海中心;以投行和创新业务为核心,加快打造北京中心;以国际业务为核心,加快打造香港中心等,全面做强做优各项业务,争取早日实现“二次腾飞”的发展目标。

  2、持续深化公司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公司将在完成投行、自营、资管、另类投资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等绝大部分业务条线改革的基础之上,加快推进经纪业务全面向财富管理转型;同时公司层面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重点落实好两个“全面”,即全员定岗定编、全面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公司薪酬体系,以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率、激发内生动力、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公司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各项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强化风险管控,坚持合规经营

  公司将持续落实《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优化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加强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建设、优化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风险应对机制,坚持将合规经营作为业务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常情况下本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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