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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36,000万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号)核准,于2019年11月20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10,6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7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28.9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61.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与2019年11月26日出具了天健检【2019】8-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第6个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另外5个募投项目2020年预计投入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主要产品类型如下:

  额度内未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将用于购买7天、14天短期灵活性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确保日常募集项目资金的支付。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限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意识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保本型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收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0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布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新大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新大正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新大正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新大正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新大正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新大正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新大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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