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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0-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3号鸿泉物联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0.20万元,较上年增长2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8.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01%;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6,542.39万元,较2018年增长214.80%;净资产为84,856.25万元,较2018年增长238.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0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w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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