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文先生、丰含标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督导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丰含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信证券指派季青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丰含标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文先生和季青女士。国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2.季青女士出具的《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3.季青女士的《中国证券业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季青女士简历

  附:季青女士简历

  季青,女,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7月至2015年8月先后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了科恒股份并购浩能科技重组项目、蓝思科技可转债项目、锦鸡股份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TMT业务总部项目高级经理。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