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皇氏集团,证券代码:002329)于2020 年4月9日、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
二、关注并实施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沟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有投资者咨询公司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中是否与RCS相关,根据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于2020年4月8日发布的《5G消息白皮书》的有关内容,提出了对5G消息生态建设的构想,假设相关项目正式实施,预计将有助于加速传统短信业务的升级,有可能对从事信息通信服务的企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从事信息通信服务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三大移动运营商5G时代RCS新战略,积极评估技术对接、服务实施和商业潜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近期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2019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合资、引入资金或股权出售等方式开展业务板块的战略合作,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目前该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当中,公司将根据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本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针对本公司,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定于 2020年 4 月15日披露《2019 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如股价异动发生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预披露。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37,640,03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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