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初,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爆发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投”)于3月13日成功公开发行了5亿元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集团下属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湖北省粮油集团、广济药业流动资金,保障湖北省大米、食用油、维生素等重点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稳定供应。
公司拟向省长投申请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4000万元额度,用于抗生素注射液、消炎药、维生素等药品生产的原材料采购,确保药品正常供应;期限2年;融资综合成本为3.791%。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大春
注册资本:325,050万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562732692H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
经营范围: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股权结构: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历史沿革: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鄂政发【2010】41号)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省国资委受省政府委托,对省长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责。
2014年4月,根据《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湖北省长江投资有限公司更名及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4】75号),更名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25,050万元整。
主要财务数据: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省长投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455,267.66万元、646,942.45万元、690,794.53万元及524,661.43万元。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省长投净利润分别为15,276.89万元、16,854.67 万元、18,649.76万元和34,450.95万元。截至2019年9月,省长投的净资产为6,415,976.7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省长投持有公司72,993,387股,占比25.2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诚信情况: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省长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省长投申请使用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4000万元额度,用于抗生素注射液、消炎药、维生素等药品生产的原材料采购,确保药品正常供应;期限2年,融资综合成本为3.791%,公司本次向省长投借款的年利率按资金来源成本平推,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原则合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与用途
2、借款金额来源
资金来源: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5亿元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防控专项债募集资金。
3、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利率,年利率按借款资金来源成本平推。本借款合同年利率为3.791%。合同执行期内年利率固定不变。
4、借款期限:2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向省长投申请专项债额度,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所属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与省长投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99,999,999.74元,为省长投在2020年3月24日以现金方式认购广济药业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提供了向控股股东省长投申请债券额度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拟向省长投申请使用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4000万元额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且融资综合成本较低,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童卫宁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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