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以下会计准则的修订或有关政策通知而进行的变更:
1、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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