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本公司情况,经测算2020年度拟支付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共计4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董振星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新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董振星,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秉持客观、公允、公正的态度,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任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原则,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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