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11:00时在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9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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