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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经董事推举由王青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青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安全及风控委员会委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红        委员:陈彩媛、梁华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伟明      委员:程文浩、孟红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梁华权      委员:张辛聿、叶伟明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青运      委员:叶伟明、张辛聿

  安全及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辛聿      委员:程文浩、孟红、叶伟明

  上述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辛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邹郑平先生、李伟女士、朱海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海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简历附后)朱海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朱海花女士具备担任所聘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朱海花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朱海花女士及赵怡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电话:0756-3226342、3359588

  传真:0756-3359588

  邮箱: zhuhaihua@winbase-tank.com

  zhaoyi@winbase-tank.com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海宁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简历附后)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辛聿先生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瑞士和香港世界五百强公司来宝集团任职,曾任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恒基达鑫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威国际有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达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辛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公司监事高绍丹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披露日,张辛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郑平先生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学工程师。曾任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邹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女士  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物流师、会计师。曾任于南京玻璃厂财务科长、珠海新怡发企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珠海新怡发企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喜之郎集团江门分公司财务经理、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伟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海花女士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助理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海花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怡女士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秘办证券事务代表。

  赵怡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海宁先生  1969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许海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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