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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白清女士现场参会,王晓勇先生和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Silverac Stella (Cayman) Limited 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向共创联盈购买资产发行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内容,即取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2名非关联监事参加此议案表决,1名关联监事王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共创联盈协商一致,同意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向共创联盈购买资产发行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并相应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书(二)》。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2名非关联监事参加此议案表决,1名关联监事王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拟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向共创联盈购买资产发行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内容。除前述调整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2名非关联监事参加此议案表决,1名关联监事王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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