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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确认,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在2019及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其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事先就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在2019及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其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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