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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共计16项议案。

  (二)2019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三)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四)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五)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度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为担保,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激励、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完善薪酬考核体系,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七)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比较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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