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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君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86,282,184.54元,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21,893,964.52元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4,388,220.02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6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38,7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01.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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