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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给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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