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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截至2019年,已连续数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于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再次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2018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丁莉女士和张玲娜女士(简历后附)。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丁莉女士、风险管理合伙人包铁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和张玲娜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和张玲娜女士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20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丁莉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3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深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党支部书记,执行合伙人、江西财经大学审计硕士兼职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和南昌航空大学及南昌大学客座教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硕士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成员,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副会长和党委委员、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2012年6月27日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2年12月27日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主要从事大型国有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具有较高的组织和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国内业界享有盛名。@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包铁军先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管理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23年以上。曾先后在株洲鼎诚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5年11月转入风控部任风险管理合伙人,专职从事复核工作。

  3.签字会计师简历

  丁莉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张玲娜女士: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20年以上。曾先后在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对IPO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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