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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05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设立的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鸣化纤”或“项目公司”),因部分资产瑕疵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尚不具备被公司收购的条件,拟继续委托公司或指定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公司及并购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2018年7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号)、《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一、项目公司的委托管理

  根据项目公司与恒逸石化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委托恒逸石化自身或指定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项目公司提供采购、销售、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融资方案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2、恒逸石化自身或指定公司将协助(但不保证)项目公司处理存在的各项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及瑕疵,以确保其具备被公司收购的条件。

  3、自该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且项目公司具备被公司收购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瑕疵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公司可以独立正常经营、实现盈利等),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项目公司的权利,具体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

  4、委托期限为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公司被恒逸石化收购或恒逸石化非关联方收购完成之日止。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恒逸石化对项目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将有助于公司成功收购优质项目或资产。若未来项目公司在具备被收购条件后,公司对其完成收购将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2、项目公司相关资产用于经营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并委托公司自身或指定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反,为公司提供了中长期的业务拓展机会。

  3、项目公司在财务、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均将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4、项目公司仍需继续解决资产瑕疵、生产经营等相关事项,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将独立评估对其收购的可行性,避免上述风险和不确定性影响公司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因项目公司部分资产瑕疵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尚不具备被公司收购的条件,且后续情况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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