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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博信股份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永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固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2020年1月20日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期限延长到2021年1月28日,授信额度仍为7亿元,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2、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1,50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2%。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09)。

  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1,49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14)。

  3、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0-018)、《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20-020)。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0)第470004号),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博信股份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75,867,948.28元(含税金额320,006,820.00元),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268,839,465.52元(含税金额311,853,780.00元);2019年4月,博信股份认为该销售收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确认的条件,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做了相应调整,将原已在2018年9月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并将原已收到的货款和支付的采购款分别调整为预收款项320,006,820.00元和预付款项311,853,780.00元。2019年12月,博信股份在相关销售、采购合同无法解除且认为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已经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对于上述同一业务事项形成的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进行了财务对冲的账务处理,对冲差额8,153,040.00元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对此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0)第470004号),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博信股份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727,272.2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790,430.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735,285.4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51,085.79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停滞,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信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及意见

  经公司自查及研究,对上述事项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及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现管理层努力联系该项业务的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力求了解详细信息,以做出恰当处理,但由于上下游供应商、客户财务账套已被查封,对该事项的具体细节核实工作无法配合。

  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4.32亿元(预收预付对冲前),其中上述业务分别导致增加资产3.12亿元、负债3.2亿元,根据目前情况,该项资产、负债对应的经济利益无法流入或流出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条件,且金额巨大,导致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与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将上述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差额计入其他应付款,可以更客观的反映公司2019年末财务状况。

  综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认可和理解,鉴于现有事实情况,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已尽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续如有更好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会尽快解决以消除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涉刑一事,导致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受到重大影响,多数业务停滞,公司2019年度中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因公司预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期末存货积压,库龄较长,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测试后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形成损失。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公司董事会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予以理解。

  四、公司将采取的措施

  1、公司后续将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供应商、客户管理,落实客户供应商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客户供应商信息变动情况,规范采购和销售行为。

  2、公司将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频度和深度,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针对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1)稳定收入,扭亏为盈。2020年,公司将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以销定产的经营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组织研发设计部门研究,综合分析产品订单的需求量,结合产能、原材料采购情况,定制生产计划。在巩固现有渠道优势的基础上,优化渠道管理,提升运营能力,有序推进渠道拓展,落实销售战略,稳定收入和利润,保障全年业绩的实现,实现业绩扭亏为盈。

  (2)提升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水平。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信息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3)加强管控,稳保内控。公司将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提升经营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做好人员变动工作交接工作,确保内控制度能够稳定持续有效运行,通过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内部培养员工的方式,确保人员能够匹配各项业务的开展。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严格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努力推动公司继续健康发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永庐

  日期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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