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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5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主要被担保公司预计担保细分额度:(单位:亿元)

  ■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0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0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240号

  (3)法定代表人:池清林

  (4)经营范围:粮食初级加工;谷物种植;稻米的技术开发;销售:粮食、饲料原料、初级农产品、化肥、建材、木材、橡胶、包装材料;农作物种子育种及技术开发(不含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粮食收购;食品生产经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5.21亿元,负债总额47.42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38.49亿元,流动负债总额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9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0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4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同安路西侧W委798号

  (3)法定代表人:张保国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加工;大米、原粮销售;食品生产、销售;粮食仓储服务;自有产权库房租赁;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经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2.44亿元,负债总额9.68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9.2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9.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03亿元。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7号3单元1层1号

  (3)法定代表人:张孟毅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原粮、饲料、木材、建材、钢材、矿产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化肥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41亿元,负债总额6.1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4.79亿元,流动负债总额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8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005亿元。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双创园内

  (3)法定代表人:郑军华

  (4)经营范围:玉米、稻谷、杂粮收购,粮食(原粮)销售,粮食烘干,提供粮食仓储服务,经销农产品、化肥、饲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货物),贸易代理。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0.31亿元,负债总额0.1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0.09亿元,流动负债总额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004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禾六路99号之五

  (3)法定代表人:宋修强

  (4)经营范围: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0.79亿元,负债总额0.47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0.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0.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3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1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77%股权。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6、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E之三

  (3)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4)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97亿元,负债总额3.58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3.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3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8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他股东为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7、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90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2号院1号楼-2至10层01二层C225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64.98亿元,负债总额134.62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106.2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35.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3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8、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2号院1号楼2层C216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1.46亿元,负债总额7.83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7.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万元。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香樟名苑2(2幢105)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2019年新设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10、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小区1栋1单元13层10号(住宅)

  (3)法定代表人:李健生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科技行业进行投资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74亿元,负债总额5.36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3.1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5.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天津同达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被担保公司、银行等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措施,如因金融机构要求等原因须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时,考虑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的目的为促进其主业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1.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8.3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2.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21%,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6.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8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2.69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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