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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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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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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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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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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77%股权,鉴于前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银祥豆制品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银祥豆制品7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
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业绩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
三、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 004154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19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1.9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2.95万元,完成率为125.88%,银祥豆制品2019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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