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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号)核准,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166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13,749,914.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28,091.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21,822.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2,000.00万元(含102,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以下简称“数通项目”或“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5,721,822.57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承诺投入金额、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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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受新冠肺炎影响,公司停工停产导致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相应市场拓展计划也无法如期完成。同时,近一年来由于技术快速迭代升级和需求放缓,100G数据通信用光模块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公司如再按原计划进行投入,其产出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已不具充分的经济可行性。

  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及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情况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59,572.18万元缩减为18,5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1,072.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上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222.84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1,295.02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1.62%。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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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5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公存款产品,期限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7日,年利率4.6%。

  (二)数通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数通项目总投资102,280.37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9,572.18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实施主体为光迅科技母公司,实施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436.12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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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缩减数通项目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按照当初计划实施已不具经济性和合理性。公司经反复论证后认为在一定时间内也无其他需要投资的项目,同时考虑到新冠疫情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缩减数通项目投资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金额为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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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利息收入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

  公司对缩减后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充分预计。同时,公司保证如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若项目出现资金预留不足的情况,则公司将自筹解决,确保缩减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缩减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原因

  目前光迅科技数通100G光模块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位列全球数通100G光模块关键供应商之一。但当前数通市场竞争加剧,100G光模块价格逐步降低,行业整体毛利率不及预期。同时,业界数通光模块技术正向200G/400G速率快速迭代。

  公司一直致力于核心封装工艺持续效率提升和生产自动化改进,调整缩减投资规模后公司100G数通光模块设计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需要,若按原计划投入则可能导致资产利用效率低,综合效能不增反降。

  基于以上原因,面对疫情冲击造成的内外部压力,综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慎分析决策,决定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三、缩减后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继续投入部分设备形成适当产能后,不再实施原投资计划,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缩减后,数通项目投资金额为18,500万元,已累计投入7,436.12万元,拟继续投入11,063.88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二)可行性分析

  募投项目缩减后,公司资本性支出减少,产能规模适中,通过降本增效,积极拓展市场能够抵消部分市场整体需求下滑带来的影响。在利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通过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提升生产线的兼容能力和效率,不断提高良品率和产品质量,用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赢得客户信赖,从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竞争力,促进公司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缩减以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停工停产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按原计划投入其产出效益已不能达到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在继续投入部分设备形成适当产能后,不再实施原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有合理性。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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