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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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