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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第13、14、21、2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晓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2,820,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0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2,489,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2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3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2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9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9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3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7%。

  (二)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醋酸棉酚原料药及中药饮片生产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谢晓林、谢晓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元春律师、李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2020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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