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邦股份”)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61,4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800万股(含28,800万股)。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实施完毕时间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股为基础,即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60,000,000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66,739,130股和61,400.00万元;

  5、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28,585,934.85元,假设于2020年6月实施,且公司无中期分红计划;

  6、对于公司2020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下降10%;

  情景2: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3: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上升10%;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并假设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情景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品牌形象并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转型奠定坚实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1,400.00万元(含6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拓展与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与建设有助于公司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并使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长期注重人员培养并设立了德邦大学,所有员工均需定期参加内部培训。公司内部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基本来源于内部提升,丰富的人力资源储备,保障了公司快递等各项业务规模扩张对各层级管理人员的需求。

  技术方面,公司长期开展信息化系统的自主研发,在这些年的项目研发过程中,积累了许多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音视频技术等多项专业技术经验,以及在设计、测试、发布、验收、安装、维护过程中积累的实施经验,这些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发实施提供了经验保障。

  市场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客户销售和服务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时效、安全、服务等客户核心需求点,为广大客户提供快捷、安全、专业、满意的物流服务。同时,针对大客户销售和服务方面,公司还不断完善大客户销售能力建设,为大客户提供针对性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提高大客户满意度和客户黏性。在产品设计上,以服务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快递、快运业务,并为特殊客户、特殊商品、特定场景需求推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完善现有的产品体系。在货物操作上,通过现代化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及服务品质,以自动化分拣系统的代替人工,缩短货运中转时间,确保货物运输时效的精准度,降低货物破损的可能性。在员工建设上,通过企业文化、晋升发展和薪酬激励机制等制度建设,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强化公司员工“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实施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上述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1、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经营业绩

  国民经济和物流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司的综合实力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推进成为以客户为中心,覆盖快递、快运、整车、仓储与供应链、跨境等多元业务的综合性物流供应商的发展远景。公司将不断深入推进智慧化投入、网络覆盖、直营体系、人员储备等优势,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客户经营理念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客户体验,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3、合理高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入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I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有助于为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并使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进而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份额,保障和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高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尽早实现项目收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总则、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5、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此外,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三)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