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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6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及一致行动人狄爱玲、苏永明、苏清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二、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1、(2019)粤0304民初52552号

  2017年11月27日,苏永明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申请委托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同日,苏永明、苏清香、苏日明、狄爱玲与中小担签订了《保证合同》,苏清香、苏日明、狄爱玲就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苏永明等人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等。截至2019年9月17日,苏永明仍欠款1,200万元,中小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苏日明、狄爱玲、苏永明、苏清香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合计122,265,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93%。

  三、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1、(2019)粤1602民初3911号、(2020)粤1602执402号

  2019年9月12日,公司与原告刘长涛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4000万元,日利率0.1%,借款期限为20天,由控股股东苏日明、财务总监鲍俊芳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到期,公司未归还借款。2019年10月31日,原告向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与原告达成和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分期支付借款。因公司未按期向原告支付《民事调解书》([2019]粤1602民初3911号)中约定的相关款项,2020年2月10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粤1602执402号,执行标的44,678,184元;同时轮候冻结苏日明持有的公司股份2,606,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

  2、(2020)粤0308执保212号

  2018年8月10日、2018年10月25日,被告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与原告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帆珠宝”)分别签署了《零售企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合同》(YSGYL-20180810-091、YSGYL-20181025-112),约定原告向大盘珠宝提供供应链综合服务。同日,原告与大盘珠宝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与被告二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被告三苏衍茂、被告四苏华清、苏建明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

  根据前述书面文件约定,原告向大盘珠宝支付3,000万元保证金,但大盘珠宝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符合要求的采购需求,其应当按合同约定期限内返还原告3,000万元保证金。经过原告多次催要,大盘珠宝于2020年4月29日才返还全部保证金,构成违约。原告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盘珠宝支付违约金888万元,相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上述,原告一帆珠宝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以人民币762.9万元为限),轮候冻结担保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持有的公司股份64,853,9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28%。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经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日明、狄爱玲、苏永明、苏清香沟通确认,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公告披露日,苏日明、狄爱玲、苏永明、苏清香尚未收到与本次冻结、轮候冻结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无法全部获悉所涉法律纠纷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据控股股东自述,因个人债务及为个人担保诉讼引发冻结股份的金额为28687548元;因为爱迪尔母公司担保诉讼引发冻结股份的金额为4000万;因为大盘担保诉讼引发股票冻结金额为762.9万。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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