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大晟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曦影业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1)2016年度:康曦影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已向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融投资”)支付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1,433.09万元;
(2)2017年度:王小康、王劲茹已将其分别持有康曦影业股权的7.5631%及1.8908%无偿转让给悦融投资,作为康曦影业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
(3)2018年度:截至本公告日,王小康、王劲茹应向悦融投资支付的康曦影业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0,379.70万元尚未支付。
(4)2019年度:王小康、王劲茹应向悦融投资支付的康曦影业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8,270.44万元尚未支付。
?悦融投资采取的措施:
(1)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悦融投资已向王小康、王劲茹发出《催款函》,要求王小康、王劲茹按协议约定向悦融投资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悦融投资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王小康、王劲茹发出《律师函》,要求王小康、王劲茹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拖欠的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并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天所计算的违约金。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悦融投资仍未能收回上述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悦融投资已于2020年4月26日就与王小康、王劲茹2018年度业绩补偿协议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受理。
(2)2019年度业绩补偿事项:悦融投资已通过催款函等书面函件方式督促王小康、王劲茹尽快履行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在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收回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情况下,悦融投资将视情况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方式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悦融投资仍未收回康曦影业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因王小康、王劲茹资产状况恶化,悦融投资预计未来能否收回上述款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购康曦影业股权所涉业绩承诺情况
截至目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悦融投资持有康曦影业45.4539%股权。根据悦融投资与康曦影业原股东已签订相关协议,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作出如下承诺:康曦影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7,200万元、9,200万元、10,700万元、12,000万元、12,000万元。
二、康曦影业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一)康曦影业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康曦影业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10,721.40万元较承诺盈利数10,700万元少21,421.40万元,盈利承诺完成率为-100.20%;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2,033.13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27,100.0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盈利承诺完成率为-7.50%。康曦影业在2018年未完成盈利预测。
(二)康曦影业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悦融投资与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的2018年度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10,379.70万元。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现金补偿款支付至悦融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上述业绩补偿协议同时约定王小康和王劲茹为该业绩承诺赔偿提供保证措施,主要保证措施条款如下:
(1)王小康、王劲茹对康曦影业享有的借款债权,如悦融投资选择此项担保财产偿抵王小康、王劲茹应履行的本协议项下支付义务的,于悦融投资向王小康、王劲茹发出以前述财产偿抵王小康、王劲茹应履行的本协议项下支付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王小康、王劲茹应向康曦影业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转让自康曦影业收到王小康、王劲茹通知之日起生效;
(2)王小康、王劲茹享有的对康曦影业项目收益的利润分配权,如悦融投资选择此项担保财产偿抵王小康、王劲茹应履行的本协议项下支付义务的,王小康、王劲茹应在康曦影业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上投赞成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王小康、王劲茹同意康曦影业将其应取得的利润分配额直接支付至悦融投资账户。
(三)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王小康、王劲茹应向悦融投资支付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0,379.70万元尚未支付。
悦融投资已向王小康、王劲茹发出《催款函》,要求王小康、王劲茹按协议约定向悦融投资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悦融投资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王小康、王劲茹发出《律师函》,要求王小康、王劲茹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拖欠的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并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天所计算的违约金。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悦融投资仍未能收回上述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悦融投资已于2020年4月26日就与王小康、王劲茹2018年度业绩补偿协议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受理。
三、康曦影业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一)康曦影业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康曦影业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51,443.28万元较承诺盈利数12,000.00万元少63,443.28万元,盈利承诺完成率为-428.69%;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53,476.42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39,100.0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盈利承诺完成率为-136.77%。康曦影业在2019年未完成盈利预测。
(二)康曦影业原股东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康曦影业2019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和。
根据悦融投资与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签署的协议约定,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18,270.44万元。康曦影业原股东王小康、王劲茹应在2020年5月27日前完成上述现金补偿事项。
(三)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王小康、王劲茹应向悦融投资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8,270.44万元尚未支付。悦融投资已通过催款函等书面函件方式督促王小康、王劲茹尽快履行补偿款支付义务。
在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收回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情况下,悦融投资将视情况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方式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该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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