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2020年6月3日,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减少汇率变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主要为企业日常经营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汇率风险。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800万欧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采用外汇结算时,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六、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下列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当实际外汇贬值幅度超过预期幅度时,银行远期售汇汇率可能高于即期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银行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汇率报价,结合年度采购需求,分批分阶锁定汇率。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单独以营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日常经营预测量。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800万欧元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800万欧元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科安达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科安达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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