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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6月13日以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毕松羚、谭在英、杨丙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7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144万股(具体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412%,同意按照《草案》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6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北京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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