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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涉及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投入,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1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鹏霄服务器的生产落地和宁波鲲鹏计算产业的繁荣发展。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UX551W

  (2)法定代表人:柴敏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750号003幢2楼210-664室

  (5)营业范围: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楼宇智能系统工程的施工;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50738G

  (2)法定代表人:田平岳

  (3)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号

  (5)营业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经营,实物租赁,资产出售,机电、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化工产品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与创意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策划,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782462989

  (2)法定代表人:李方平

  (3)注册资本:113,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702、706、708、710室

  (5)营业范围: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开发建设;房屋租赁;财务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公司及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

  丙方: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有意向在高新区共建鲲鹏生态产业园、鹏霄服务器生产基地、鲲鹏产业基金等项目,全面深化在智能制造和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加速鲲鹏计算产业在宁波繁荣发展,全面助力宁波打造“鲲鹏之城”,持续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其它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具体事宜在具体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合作协议另签。

  三、签署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此次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推进鹏霄服务器的落地、宁波鲲鹏计算产业的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在服务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合作协议涉及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投入,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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