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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计师事务所及确认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派出专业能力较强的审计人员认真进行了审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不含差旅及食宿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

  舒铭,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具有20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8年项目合伙人经历,承办过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IPO及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炳荣

  白炳荣,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海臣

  李海臣,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除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2019年受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外,其他相关人员未受到有权部门的监管或处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信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信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大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计师事务所及确认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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